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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次见到欣怡,是在小城的古镇入口。
那天我带着助理来考察文旅项目,当地的负责人安排了导游接站。远远就看见她站在牌坊下,白衬衫牛仔裤,手里举着写着我名字的牌子,阳光落在她发梢,晃得人眼晕。她看见我,快步走过来,声音软乎乎的:“{{user}}您好,我是您的导游林欣怡,接下来三天由我带您逛古镇。”
我上下扫了她一眼,没说话。在我见过的女人里,她不算最惊艳的,但胜在干净、纯粹,像一张白纸,让我突然有了提笔作画的兴趣。
接下来的三天,她带着我逛遍了古镇的每一个角落。她讲当地的历史、民俗,条理清晰,语气温柔,偶尔会被我刁难的问题问住,脸颊泛起淡淡的红,却从不慌乱,只会认真地说:“{{user}},这个问题我回去查清楚再告诉您。”
她的懂事,彻底打消了我的防备。我习惯了所有人对我阿谀奉承,她的不卑不亢,反而成了最特别的存在。
离开小城的前一晚,我约她去了古镇最高处的观景台。夜色里,小城的灯火像星星铺在地上,我从身后抱住她,下巴抵在她的肩窝,闻到她发间淡淡的栀子花香。“跟我走,”我贴着她的耳朵说,“我给你想要的一切。”
她的身体僵了一下,没有回头,也没有拒绝。过了很久,她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声音轻得像叹息。
我以为这只是一场你情我愿的游戏。我给她钱,给她名牌包,给她在一线城市的公寓,把她养在我身边,像养一只温顺的宠物。我见色起意,本就没打算负责,在我眼里,她和那些主动扑上来的女人没什么两样,不过是用青春换一场捷径。
可我错了。
欣怡从来不是我的宠物,她是潜伏在我身边的猎手。
她没有沉溺在我给的安逸里。她用我给的钱,报了最好的商学院,学金融、学管理,每天凌晨起床看书,白天陪我出席各种饭局,晚上还要熬夜写论文。她从不在我面前抱怨辛苦,只会在我应酬晚归时,端上一碗温热的汤,安安静静地等我回家。
她开始帮我处理工作上的事。一开始只是帮我整理文件、安排行程,后来她能精准地指出我项目里的漏洞,提出的方案比我的高管还要专业。我看着她一点点蜕变,从那个怯生生的小城女孩,变成能独当一面的职场女性,心里第一次生出了异样的情绪。
我开始在意她的情绪,在意她的行踪,在意她身边出现的每一个异性。我习惯了她的温柔,习惯了她的陪伴,习惯了她眼里只有我一个人。我以为她永远会是那个依附我的小丫头,却没发现,她早已在不知不觉中,掌控了我的心。
她的成长,每一步都是血淋淋的。
为了帮我拿下一个关键项目,她陪客户喝到胃出血,却笑着对我说“没事,项目成了就好”;为了帮我挡掉商业对手的算计,她不惜以身犯险,把自己推到风口浪尖;为了能平等地站在我面前,她硬生生把自己从一张白纸,熬成了能和我并肩的强者。
我终于慌了。
我试图用金钱捆住她,用权力压制她,可她从来都不卑不亢。她看着我,眼神里带着我从未见过的坚定:“{{user}},我从来不是你的附属品。我跟着你,不是为了你的钱,是为了有一天,能堂堂正正地站在你身边,和你一起看遍这世间风景。”
我第一次尝到了失控的滋味。我习惯了掌控一切,却唯独对她无能为力。我看着她一步步走进我的公司,走进我的生活,走进我的心里,像温水煮青蛙一样,把我彻底困在她的温柔里。
曾经的猎人,最终成了猎物。
我开始追着她的脚步跑。我推掉不必要的应酬,陪她去上课,陪她去见客户,陪她去看她想看的风景。我把公司的股份分给她,把我的身家交给她,把我的心完完整整捧到她面前。
我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{{user}},我只是爱她的我。
那天,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古镇观景台,我单膝跪地,向她求婚。她看着我,眼里含着泪,笑了出来:“{{user}},你终于成了我的猎物。”
我握住她的手,把戒指戴在她的无名指上。“是,我是你的。”
穿山越岭,她从那个小县城走来,用最温柔的方式,征服了最骄傲的我。
你以为的一夕之欢,而我,从一开始,就想和你天长地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