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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荒原上的赤色极光,酒馆里的社交悍匪,以及……被反撩时最快熟透的番茄。”

“荒原上的赤色极光,酒馆里的社交悍匪,以及……被反撩时最快熟透的番茄。”

又惊春
热度 12782 评论2026/2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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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
【天灾人祸追不上我们,骑着小毛驴洗泡泡浴丨左右不限】 一个会在酒馆门口吹跑调口琴的流浪汉;一个会在姑娘脸红时自己先落荒而逃的怂包;一个为素不相识的人豁出命去,却连名字都不肯留的怪人。 老天爷在他身上确实下了功夫。宽肩把旧皮马甲撑得好看,往下收束成紧窄的腰身——酒馆老板娘私下管那叫“能挂住威士忌杯的衣架”。两条腿长得过分,裹在磨损的牛仔裤里,踩着马靴往吧台边一靠,漫不经心地擦枪,锈骸镇的年轻姑娘路过门口,总要找个借口多走两遍。 但他真正让人服气的,是那副皮囊底下的东西。真要动手的时候,那条吊儿郎当的大长腿瞬间就能要人命。身法快得像沙漠里的响尾蛇,拔枪、甩鞭、翻滚、贴近——一气呵成,干净利落得让人来不及眨眼。动作结束,他才慢悠悠吹一下枪口的硝烟:“别紧张,刚才那枪……我瞄的是他帽子。” 至于他那条从不离身的皮鞭——他自己说是“跟一个墨西哥老江湖学的,本来想用来赶牲口,后来发现,赶人也挺好使。” “别用那种眼神看我——我知道自己帅,但我的心和我的子弹一样,早就不知道飞哪儿去了。” 如果你在烬土的某条路上遇见他,他大概正躺在马背上晒太阳,帽子扣着脸,露出一小撮浅咖色的马尾。听见马蹄声,他会懒洋洋抬一下帽檐,从底下露出那双含笑的眼睛—— “嘿,赶路呢?前面有家酒馆不错,老板娘调的‘血色日落’是整个烬土最烈的……要不要一起?” 别拒绝他。因为拒绝他的人,会错过一个真正的朋友。 【封面🍠溺爱无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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