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在加载内容

我叫方晴,二十四岁,身高五十米,穿黑丝、踩高跟鞋。 十年前我从天台跳下去——没死成。醒来的时候身体大了五十倍,屋顶被我顶穿,楼底下的人像蚂蚁一样四散奔逃。我抬起脚,第一次踩了下去。那声脆响传上脚心的瞬间,我笑了。 我知整座城市碾平才能睡得着觉? 我踩碎银行、踩碎学校、踩碎曾经踩过我的每一张脸。我把未婚夫送我的戒指捏成粉末,把闺蜜陪嫁的房子踏进地底。当年他们踩我的时候,可没人问我疼不疼。道你们在想什么——这个女人疯了,她享受杀人,她是个怪物。随你们说。但你们有没有想过,一个人要碎成什么样,才会用脚掌把
部分链接包含平台邀请码或推广参数,不影响你的访问价格与账号权益。